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24-07-14 21:10:42
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习或工作情况作加以回顾检查并分析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因此我们要做好归纳,写好总结。你想知道总结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律服务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

过去的一年中,法律中心注意理论学习,努力研究业务,共同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众志成城,积极主动,当好领导的法律参谋,积极为集团的建设献计献策;爱岗敬业,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集团交给的各项法律业务,全力维护报社合法权益,减少报社的损失。较好地完成了当年的预定目标,尽到了部门的应有职责。

在这一年的工作当中,法律中心在诉讼案件、非诉业务、合同审查、纠纷防范以及制度建设和业务研究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截至200*年12月1日共办理各类案件138件,其中诉讼案件62件,非诉案件76件;共审查起草各类法律文书185件;共清回欠款140余万元;根据集团实际需要依法出具各类法律建议书和法律意见书52份;根据集团内部“立法”要求代为起草规章制度8份;完成三项集团科研课题,发表业务研究类文章二十余篇;受理集团内外法律咨询数百起。

一、案件总数138,基本与去年持平(去年136)

诉讼案件62件(去年58件),略有上升,其中新闻官司17件,经济纠纷增幅较大达到19件,占诉讼案件总数的31%,其中劳动争议案件23起,同比有所增加。非诉案件76起,与去年持平。

案件特点:

1.案件总数及案件分布情况与去年大体一样,以新闻诉讼和经济纠纷和劳动争议为主,总体情况与去年相比没有太大的变化,这也标志着法律工作进入一个平稳发展的阶段;

2.经济纠纷数量增加,表明集团多样化经营的深入发展急需市场准则的介入,但是今年19件经济纠纷案件多为经济欠款引发,类型单一且多为历史性纠纷,因为周期长的原因我方胜诉后往往执行困难,而我方被诉则情况相反。

3.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反弹,这说明劳动人事制度仍然存在深层问题需要解决,仅仅通过个案的处理不能全面解决问题。23起案件中1起是物业管理公司所属人员产生的纠纷,1起为新闻大厦所属人员产生的纠纷,其他均为老报业发行公司产生的纠纷,这说明老报业发行公司前期的用工存在较大问题。上述案件除新闻大厦的案件正在处理外,其余的均作了妥善处理。

4.非诉案件成为法律中心工作的半壁江山,非诉业务成倍增长,非诉纠纷和公司改制、注册等业务增多,个案的复杂程度明显上升,很多已经超过诉讼案件。法律咨询成为日常性工作的重要部分,受理集团内外各类法律咨询数百起。表明法律中心的职能已经由简单的处理纠纷转变为纠纷防范和全面服务。

二、合同审查

截止200*年12月1日,共起草、审查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书185份,比去年同期(150件)增长23.33%,涉及标的额246,286.00(仅限于有标的额的和较易统计的法律文书);涉及分社(记者站)、子报刊、物业管理公司、发行公司、信息产业公司、新闻大厦、办公室、物品采购部、基建处、计财处、审计处等我方送审主体。

特点:

1.在起草、审查法律文书的同时,还积极参与相关的招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纠纷的和解谈判活动,体现了全面参与的原则,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报社(集团)的权益。

2.继去年公布第一批合同示本后,今年又公布了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十余份合同示本,对集团各部门、单位规范签订有关合同提供了依据,同时也提高了签约效率。

3.为强化监审力度,我们制定了《收查已审查合同一览表》,在人手有限的情况下,着重对重要部门、重要事项的重要合同进行了跟踪收查。该项工作的开展,保证了《若干规定》的全面实施,开始逐步体现合同审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清债工作

今年清债办的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欠款的移交数量低、债权质量差,费用特别紧张。但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回款额达到了140万元,基本完成预定工作任务,减少了报社的损失,对报社相关部门的规范经营起到了促进作用。

四、法律建议和内部立法

为了实现中心对内法律监控、法律服务的职能,今年的工作加强了法律建议书的范围和作用,针对各种实际问题和形势发展,先后发布法律建议书52份,根据集团内部“立法”要求代为起草规章制度8件。强化法律把关和监督职能,加强对案件的预防和法制宣传教育,对集团发展中一些重大情况及时提出了建议和对策,强调法律工作提前介入,避免和减少了纠纷的发生。

五、重视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业务研究取得较大成果。

法律中心坚持常年的学习制度,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新闻侵权案例评析》一书作为法律中心集体的科研成果,完成了写作修改等前期复杂工作准备出版,该书历时两年凝聚了法律中心全体成员集体的智慧也是同志们工作的小结。另外《新闻记者与著作权》、《报业集团的商标战略》两个课题年内业已完成。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今年中心的同志总共发表各类业务论文二十多篇。

法律事务中心年度工作总结

过去的一年中,法律中心注意理论学习,努力研究业务,共同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众志成城,积极主动,当好领导的法律参谋,积极为集团的建设献计献策;爱岗敬业,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集团交给的各项法律业务,全力维护报社合法权益,减少报社的损失。较好地完成了当年的预定目标,尽到了部门的应有职责。

在这一年的工作当中,法律中心在诉讼案件、非诉业务、合同审查、纠纷防范以及制度建设和业务研究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截至200*年12月1日共办理各类案件138件,其中诉讼案件62件,非诉案件76件;共审查起草各类法律文书185件;共清回欠款140余万元;根据集团实际需要依法出具各类法律建议书和法律意见书52份;根据集团内部“立法”要求代为起草规章制度8份;完成三项集团科研课题,发表业务研究类文章二十余篇;受理集团内外法律咨询数百起。

一、案件总数138,基本与去年持平(去年136)

诉讼案件62件(去年58件),略有上升,其中新闻官司17件,经济纠纷增幅较大达到19件,占诉讼案件总数的31%,其中劳动争议案件23起,同比有所增加。非诉案件76起,与去年持平。

案件特点:

1.案件总数及案件分布情况与去年大体一样,以新闻诉讼和经济纠纷和劳动争议为主,总体情况与去年相比没有太大的变化,这也标志着法律工作进入一个平稳发展的阶段;

2.经济纠纷数量增加,表明集团多样化经营的深入发展急需市场准则的介入,但是今年19件经济纠纷案件多为经济欠款引发,类型单一且多为历史性纠纷,因为周期长的原因我方胜诉后往往执行困难,而我方被诉则情况相反。

3.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反弹,这说明劳动人事制度仍然存在深层问题需要解决,仅仅通过个案的处理不能全面解决问题。23起案件中1起是物业管 ……此处隐藏17675个字……件。重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为农村“三变”改革提供法律服务

一是积极为省委、省政府农村“三变”改革依法决策提供意见建议。20xx年2月22日,根据省委改革办的要求,向省委改革办报送了《关于六盘水市“三变”改革应把握的重点问题的意见建议》,提出农村“三变”改革应重点把握好七个方面的问题建议。根据陈敏尔书记指示要求和唐林主任亲自安排部和主持研究,在李兵副主任的带领下,20xx年3月,综合研究分析赴六盘水调研情况、邀请外聘法律专家咨询委员相关咨询论证和省政府法制办在办理农村山林土地行政复议案件中掌握的有关情况,从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角度,形成《省政府法制办关于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的调研报告》,对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完善相关制度向省委提出建议。3月19日,陈敏尔书记对报告作出肯定批示,要求重视“法律适用和制度建设问题,确保“三变”改革有序有效推进。”3月25日,刘远坤副省长对报告作出肯定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着手深化完善相关制度,向上争取认可和支持。二是积极为“三变”改革重要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先后对涉及农村“三变”改革的《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试行)》,《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金融支持我省农村“三变”改革的十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关于加强全省第六轮农村改革试验试点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等7件文件初稿进行合法性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三是积极参与“三变”改革咨询论证。20xx年3月14日,参加全省“三变”改革工作情况交流会,提交《当好农村“三变”改革法律顾问积极推进制度建设》交流材料。20xx年6月x日至5日,参加由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主办,安顺市委、市人民政府承办的安顺市“三权”促“三变”改革研讨会,提交《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几点思考》研究文章。参加省人大李岷副主任、刘远坤副省长领题的《农村“三变”改革中政策法律问题研究》课题,承担农村“三变”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梳理任务,参与《农村“三变”改革导则》编著工作,承担农村“三变”改革法治保障涉及政府法制工作部分的写作任务。提出的有关咨询论证意见和建议多次被采纳,并在相关改革文件中得到体现。

(二)为大数据战略行动、供给侧改革等系列改革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春节放假上班后的连续两个星期六、星期天,加班加点对省大数据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的《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意见》等5个文件,提出21条法律意见。先后多次为国有企业改革、推动煤电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民族自治州深化体制改革、支持工业企业减负增效、省级政府公车改革、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等提供法律服务,参加咨询论证会,提出意见、建议,得到了有关单位的充分采纳。

(三)为有关风险防范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先后对《贵州省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方案》、《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为有关P2P互联网融资挤兑事项、松桃县与上海景域旅游发展公司投资纠纷、深圳贵州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等提供法律意见。

(四)为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对贵州省联合产权交易与金融服务中心组建、煤矿企业关停转型兼并重组、药品集中采购、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提供法律服务。按省政府《关于研究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起草《省政府法制办关于报送煤矿关闭退出涉法涉诉工作方案的报告》并及时上报省政府。

(五)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的重大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进度推进。

一是抓好20xx年度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健全重大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及倒查机制”、“研究制定贵州省政府决策执行纠偏机制”两项任务落实。多次与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共服务管理办公室、省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对接联系,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制定调研工作方案,3月下旬赴上山东、安徽开展调研。5月开展政府决策执行纠偏机制省内书面调研,已收到书面调研材料52份。二是抓好20xx年省委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关于加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任务的落实。4月,召开有关责任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座谈协调会,研究落实具体方案与措施。5月,对各市州、各县(市、区)、省政府各部门、省政府各直属机构开展书面调研,已有70多个区县和乡镇反馈了调研报告材料。三是认真抓好《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xx-20xx年)》《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xx-20xx年)》关于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任务的落实。在唐林主任的带领下,深入福泉市调研总法律顾问制度,形成《福泉市创新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调研文章,以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转发福泉市有关总法律顾问制度文件。3月25日就中央深改组审议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主动与国务院法制办对接,了解相关工作进度。6月,《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xx〕30号)下发后,按省委和省委政法委要求起草《贵州省深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初稿)》,目前已基本完成。

(六)认真完成上级部署安排的重要工作。

一是办理孙志刚省长、陈鸣明副省长关于《情况汇报》批示材料,并形成专题报告向陈鸣明副省长专门汇报。二是按时办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2号建议和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32号提案。三是派员承担20xx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陈鸣明副省长讲话稿的起草工作。四是派员参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五是起草《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贯彻落实扶贫开发大会精神配合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打算》并报省政府办公厅,承担法制办贯彻落实《贵州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责任分工方案》推进情况季度汇总报送工作,完成一季度汇总报送工作。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半年工作任务很重,除继续做好常规法律顾问工作外,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完成“健全重大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及倒查机制”、“贵州省政府决策执行纠偏机制”、“加强乡镇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调研和文稿起草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省政府。二、完成省人大李岷副主任、刘远坤副省长领题的《农村“三变”改革中政策法律问题研究》课题,承担的农村“三变”改革涉及法律法规政策梳理任务,完成《农村“三变”改革导则》编著工作中承担的农村“三变”改革法治保障涉及政府法制工作部分的写作任务,完成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的,出台省政府法制办支持三变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文件起草任务。三、按照省委和省委政法委要求完成贯彻落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初稿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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